米格-21是最有名的战斗机之一。在飞行史上,从来没有一种飞机有那么多种改型(30多种),被那么多国家采用(49个国家),并被用于那么多实战中。在苏联,共有15种主要改型的米格-21在三处工厂批量生产了28年(从59到87年)之久。
米格-21的几种原型机曾创下了不下17个世界纪录。米格-21总产量超过8000架,现在还在各国空军服役的尚有5500多架。
米格-21的研制始于54年,原型机很快就在12000米高度飞出马赫2.05的速度而且分别59和60年打破两项当时世界飞行速度记录。在1958年,以此原型机为基础的米格21被批准量产。米格-21与米格-19相比有了重大改进:发动机提供充足动力,使战机的推重比,爬升率,最大速度,加速性都有所提高;武器系统更完善,外挂武器从米格-19的20种增加到68种;维护保养性能好。

捷克,印度,中国都取得了米格-21的生产许可,在自己的国家大量生产该型战斗机。我国由50年代末开始对米格-21产生了浓厚兴趣,但当时由于中苏已出现裂痕,苏联并不想提供这一先进战斗机给我国,尤其是生产技术。甚至在莫斯科航空界上米格-21公开亮相后,苏方对我国的答复竟然是“我们根本没有这个型号的飞机”。但随着共产国际形势变化,苏联需要中国支持,于是1961年中苏签署协定,授予中国米格-21F-13飞机及R-11F-300发动机的制造特许权,包括全套生产技术资料,飞机、发动机散装件,以及当时国内缺少的成品、原材料。但由于中苏交恶,实际上大部分的技术资料没有到手,到手的有很多错误,真正有用的就只有几架样机,这给试制带来了困难。最后经过负责此项目的沈飞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艰苦努力,硬是“照猫画虎”把米格-21制造出来。因此我国的米格-21研制历程与印度、捷克非常不同。

这一过程是痛苦而卓有成效的。之前国内科研机构曾构思过东风-113高空高速战斗机,但因好高骛远,很快被迫放弃,科研力量的思想变得更脚踏实地。1961年国内开始对米格-21进行系统的“技术摸透”工作,赋予这一新歼击代号“62式”。次年5月,航空研究院和航空工业局联合做了部署。其深远意义在于为自行设计先进的歼击机打下一个牢固的基础。“技术摸透”的步骤,首先是根据仿制需要,摸清主要的生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关键和材料;其次是仿制,通过必要的试验研究,摸透其设计思想、设计方法和技术特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在对米格-21的“技术摸透”中,完成了飞机强度计算报告的校核、机头锥强度计算、机翼的强度与刚度计算、飞机战斗性能分析、空气动力特性校验计算等39项课题;进行了27项3300次高低速吹风试验;安排了进气道、飞机共振、座椅地面弹射、飞行等64项试验。通过这些计算和试验,一方面补充和校核了设计技术资料,同时也学习和掌握了原设计的方法,为自已积累了经验。
锻炼技术水平的另一途径是开展对西方国家飞机的分析研究,兼收并蓄,吸取诸家之长。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前后对5种歼击机和高空侦察机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研究报告,绘制了部分图纸,搜集整理了某些飞机可供借鉴的技术。实践证明,用三年时间对米格-21飞机进行“技术模透”的决策是正确的。磨刀不误砍柴工。“技术摸透”为歼-7的研制和自行研制更先进的歼击机,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64年,62式改名歼-7。

1966年1月,首架歼-7在沈阳飞机厂首飞,试飞员是葛文墉。1964年和1965年航空工业部确定成都飞机厂和贵州飞机厂也生产歼-7。后来基型歼-7大约生产了十几架。
歼-7基型装有1门30毫米航炮,可外挂2枚霹雳-2空空导弹或38枚火箭。进气道进气锥可分三级调节。发动机为一台涡喷-7涡轮喷气发动机,推力38.245千牛,加力56.388千牛。涡喷-7发动机不是简单的仿制R-11F-300发动机,在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中国设计人员采用了新工艺来制造涡轮叶片和部分重要零部件,加力燃烧室和压缩器则重新设计。后期的涡喷-7的涡轮叶片从31片减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减少了发动机对喘振和失速颤振的敏感性。歼-7基型揭开了歼-7系列的序幕。此后歼-7衍生了众多的改型,包括I型、Ⅱ型、Ⅲ型、A型、B型、E型、M型、MG型、PG型、P型、MP型、FS型、MF型等。

由于沈飞承担了歼-8高空高速战斗机的人物,歼-7基型研制成功后,研制工作交由成飞执行。歼-7I是由歼-7原型改进而成的昼间防空型,于1969年6月首飞。实际上此时歼-7I已远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文革影响,研制一直拖到了这个时候。I型的左翼根增加1门航炮,解决了部队反映火力不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起因是米格-21研制时为减轻重量,削减了一门机炮。进气道调节锥改为无级调节,以提高水平加速性能。进气道唇口圆弧半径由0.5毫米增加到2毫米,这一变化改善了低速飞行时的空气流动特性,提高了起飞推力。唇口的变化更深层的含意是反映了歼-7在解放军中的作用,并不象苏联那样用于截击,而是用于夺取空中优势,需要更强的低速空中格斗能力,而不是高速冲刺截击能力。

歼-7I衍生出歼-7A出口型,发动机采用涡喷-7乙(WP-7B)型,加力推力提高到58.8千牛,寿命延长。A型的减速伞舱移到了垂尾根部,改变了减速伞力矩,缩短了着陆滑跑距离,同时避免了降落后开伞时尾焰的灼烧,这一改进为后续的改型沿用。为适应外国客户的需要,换装了部分电子设备。另外为布置空空导弹加装了一些电缆。A型出口埃及90架,12架出口到阿尔巴尼亚,坦桑尼亚16架。出口埃及的歼-7A后来改进到了歼-7B的水平。I型和A型与米格-21早期型号一样,采用宽翼弦垂直尾翼。

因为文革影响,I型之后的改进型号很晚才出现,这一状况导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解放军战斗机部队在质量上比拥有米格-21改进型的越南要差。歼-7Ⅱ就是I型的进一步改进型,1978年12月30日由余明文驾驶首飞。外观上最大的变化是座舱盖。I型的铰接式前座舱盖是向前打开的(上图),与驾驶员座椅连在一起。原本的用意是在弹射时可对驾驶员起到屏蔽保护作用。但由于这种联动系统比较复杂,加上加工质量粗糙,所以这种救生系统弹射容易出现故障导致伤亡。因此Ⅱ型座舱盖改为向后开启,前风挡固定。苏联的米格-21也存在同样问题,也经历了这一改变。阻力伞舱移至垂尾根部。在机腹内沿纵向中心线,增设有一个容量为720升的超音速副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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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Guest (2008-6-22 17:43:11, 评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