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航母和舰载机的选择问题已经讨论了很久,舰载机到底是选择苏-33、米格-29K还是歼-10改进型,都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有分析认为,由于歼-10战机的构造及安全性约束,将无法充当中国未来的航母舰载机。
据东方网报道,俄罗斯观察家普加安斯卡切夫日前认为,中国购买首批两架苏-33战斗机的部分议案已签署完毕,但是中国很可能不会再大批购买,因为中国正在自主研发同类战斗机。

苏-33是前苏联苏霍伊设计局在苏-27的基础上研制的单座双发舰载战斗机。北约起绰号为“海侧卫”,现有24架装备于俄罗斯惟一的“库兹涅佐夫”号航母。作为目前世界上惟一一种重型舰载战斗机,苏-33同时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舰载战斗机。它的全挂载起飞重量三十吨,最大作战半径1500公里。而美国海军的F-18E/F“超级大黄蜂”舰载战斗机即使装上AIM-120先进中程空空导弹,在机动性和加速性上,也比苏-33差得远。
其实任何舰载机都是与航母相配的,没有弹射装置,让美军的F-18E/F“超级大黄蜂”到“库兹涅佐夫”航母上肯定会“水土不服”,同样苏-33战斗机也没有经过弹射起飞的检验。让中国选择何种舰载机,就必须考虑到中国航母的类型。
有消息称,中国可能会将一艘俄式老航母改造成航母训练舰,该舰与俄罗斯海军现役“库兹涅佐夫”号属于同一级别。
“库兹涅佐夫”号全长306.3米,水线长279.9米,宽37米,吃水9.87米,标准排水量53000吨,满载排水量65000吨,最大排水量66000吨。动力装置为四台蒸汽轮机,总功率200000万马力,最大航速29节。其飞行甲板长304.4米,宽72米,机库长152米,宽26米,高7米。
常情况下,其载机方案为:二十架苏-33战斗机,十五架卡-27反潜直升机,四架苏-25UGT教练机和两架卡-29RLD预警直升机。
目前,世界上现役的航母舰载战斗机包括:美制的F-18“超级大黄蜂”、法国“阵风”、英国AV-8“海鹞”、俄罗斯苏-33“海侧卫”、印度装备的俄制米格-29K。
在世界政治格局和航母类型的影响下,中国只能选择俄制舰载战斗机或者自研舰载机。俄制米格-29K虽然比苏-33占用空间小,但是由于其航程和载弹量均比苏-33小得多,因此被前苏联海军放弃。中国拥有三百万海洋领土和漫长的海岸线,而且东海和南海都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因此大航程的舰载机是必须的。
如果中国拥有一支载有二十架苏-33的中型航母编队,其打击范围足以保卫中国南沙群岛,再也不会出现因为歼-7战机“腿短”那样的问题了。
从舰载机研制的角度来说,能够确保成功地从航母起降,是需要考虑的头等大事。无论弹射式起飞还是滑跳式起飞,战斗机上舰都要提高失速飞行品质。因为失速飞行品质高可以有效地减少飞机安全起飞的最小速度。着陆时战斗机加装着陆钩的难度不会大,但要付出增加重量的代价。
《世界安全》杂志报道,中国计划发展新型战斗机的海军型,称之为歼-10C。据称,中国海军更希望装备一种双发动机舰载战斗机。因此,歼-10有可能重新设计。其他西方媒体也纷纷撰文报道,称歼-10有舰载机改型计划,舰载型的歼-10将成为未来中国海军舰载机部队的主力。美国著名保守派学者理查德·费舍尔在其撰写的《2005:中国航母雄心的转折点》一文中声称,中国有意要购买AL-31FN型推力矢量发动机,用于改进正在中国国内生产的歼-10战斗机。推测中国此举的目的是改进歼-10战机用于航空母舰舰载机。推力矢量发动机会有较低降落速度,而且也会较迅速的在接地后复飞的情况下拉起。
与此同时,西方媒体也指出歼-10的舰载机改型面临两个问题,首先,歼-10的前起落架的强度必须加强,因为舰载机在着舰时,前起落架必须承受很大的冲击力。而歼-10采用腹部进气道,前起落架位于进气道下方,并未与机身承力构件相连。因此,恐难以承受着舰时的冲击力,歼-10的舰载改进型必须解决前起落架的强度问题,而加强起落架强度又意味着飞机重量加大。
其次,歼-10是一种单发轻型战斗机,作为航母舰载机,单发显然在安全性上不足以提供保障。因此歼-10舰载型可能不得不改用双发设计。从单发到双发,加上改进起落架,这意味着歼-10的设计方案几乎要推倒重来。因此,《世界安全》杂志指出,考虑到海军型战斗机的采购量有限,歼-10双发舰载型方案无疑效费比欠佳。中国海军为此更倾向于使用俄罗斯的苏-33。
除了歼-10之外,中国可能会采用国产歼-11战斗机作为舰载机,理由是歼-11战斗机本来就是苏-27的中国许可生产型号。汉和评论的平可夫指出:在掌握苏-27歼击机技术的情况下,中国可以独立设计出自己的苏-33,中国航母的飞机不一定要从俄罗斯购买。俄罗斯《生意人报》文章称,在未研制出自己的舰载机时,中国首先将目光投向了外国产品,同时将利用从俄罗斯得到的技术研制自己的苏-33。
TAG: 歼-10 舰载机
